苏州的高新企业未认定期间会计处理方式-免费进行财务

  • 发布时间:2020-04-02 10:42:22,加入时间:2019年03月25日(距今18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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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苏州企业注意啦,在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间,企业会计相关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做好高企研发费用的归集工作。研发费用应当按照各个研发项目单独归集,并建立相应的研发投入核算制度。为帮助相关企业人员更好了解高企研发费用归集,智为铭略小编分享以下相关内容如下:

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
企 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 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研发费用归集注意事项

1、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2、研发费用不得大于管理费+当期资本化金额; 

3、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中的其它费用:高企口径不得超过总额的20%,税务口径不得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人员人工费用不得大于企业的人员人工费。

4、研发费用辅助账中,每项支出均为正列举,没有列举的支出就不得归入。比如:科技人员的差旅费、福利费,就只能列“其它”科目(受比例限制),而不能列入“人员人工”科目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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