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优惠政策

  • 发布时间:2020-05-25 14:19:43,加入时间:2019年03月25日(距今22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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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撰写的过程中,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等也需要进行详细的归集。企业正确核算的无形资产可以享受哪些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智为铭略小编给苏州企业进行了总结:

一、研发费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高新技术企业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企业符合财税〔2014〕75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条件,可以选择加速折旧。

企业符合财税〔2015〕106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条件,可以选择加速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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