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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未再加工证明中转HK需加盖印章

  • 发布时间:2024-04-01 17:59:22,加入时间:2018年05月11日(距今21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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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的优惠制原产地证针对国外。由于优惠制原产地证的出现,普惠了广大的进出口商,加大了中国与国外间的进一步交流。

什么是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按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标准的规定,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才能享受有关优惠。“未再加工证明”的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才干享受有关优惠。由于香港的特殊地理位置,中国内地进出口货物很大一部份要经香港转运。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授权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中检公司 对上述优惠协定项下商品的原产地证书加签“未再加工证明”依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规范的规定。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资料有哪些?   
1.产地证正本一份; 
2.提单复印件一份; 
3.INVOICE复印件一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中转HK需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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