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证明资料常见错误

  • 发布时间:2020-06-12 13:18:59,加入时间:2019年03月25日(距今18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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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准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过程中,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企业在准备该部分材料时也需要投入非常多的精力,智为铭略小编给大家总结了知识产权证明资料归集时出现的常见错误,供苏州企业参考,力求帮助企业,少走弯路。

一、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缺少知识产权技术说明,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支持作用,此项为专家考虑成果转化打分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1、科技人员:立项材料中体现的科技人员入职时间与项目开始时间冲突;

2、负责部门:研发部、研发中心、技术部等混用。

整本材料体现部门的位置包括:研发项目立项证明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人员花名册,前后应保持一致,制度中不应出现花名册中不存在的部门。

三、科技成果转化

1、缺少成果转化逐项说明,主要内容包括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的应用成效。

2、科技成果转化佐证材料只有产品发票、图片、合同,缺乏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

3、将不同的成果转化、不同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证明材料都附同一份销售合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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