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程序和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申请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书面申请材料:
(一)《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含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二)《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企业2019年度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相关材料,详见公示活动申请表第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