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哪些人员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张静律师解答: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如下面这个案件,某股东认为其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终法院认定其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判决书节选:
首先,赖某属于沃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赖某是沃某公司股东之一,负责业务销售,销售是沃某公司的核心业务,赖某的名片也印有总经理字样,在赖某没有提供充分反证的情况下,法院认定其身份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对沃某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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