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1、按国家规定,文物商店及其信得过的采购部门是几个地区文物收购的统一部门。各级文物古迹应大力推进文物保护政策,积极开展文物收购工作
2、在文物收购中,有必要实施文物收购政策和正确的经营理念。购买价格必须基于质量和公平。
3、在收购文物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家。要严格遵循文物采购程序和制度。出售文物的人应仔细核实验证文件。
4、文物的获取将在其管辖范围内原则上进行,如果有关方面批准并且主管文物(文化)当局批准,可以在商定的区域内获得。
5、清理文物的文化渠道,建议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商店之间的合资,合作,做好商品供应调整。
6、文物收购人员必须不断强化法律政策和观念,努力学习文物鉴定知识,不断提高商业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有效开展文物收购。
文物商店注册流程及步骤:
1、确定想要的文物商店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组成。名称确定后,提交名称;
2、核名通过后,准备公司注册、产权或租赁合同、业主身份证明材料等材料;
3、向工商局提交公司登记申请材料,审核时间一般为一周;
4、审核合格后,即可完成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文物商店设立审批的办理要求:
1、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需要实缴)
2、需要五名退休下来的老专家;
3、实际办公场所;
4、法律和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文物商店的主要问题:
1、无法满足申请条件,没有合格的专家;
2、实际经营场所不符合申办要求,审批不合格的;
3、地方审批经验不足或设立审批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