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系统集成服务能力CS信息系统集成使用流程。
1.请求企业自行挑选评价组织,提出评价请求;
2.评价组织承认受理后,与请求企业签订评价合同;
3.请求企业向评价组织提交请求材料,评价组织进行审核;
4.文件审核通过后,评价组织施行现场评价;
5.现场评价完毕后,由评价组织出具评价定论,由评价组织出具评价报告;
6.被评价组织引荐为CS1(初始级)和CS2(基本级)评价定论的请求企业,经主管评价作业的部分备案检查通过后,才能获得终究评价成果;初次请求等级不得高于CS2(基本级)。在证书有效期内,到达必定年限和才能要求的,能够逐渐升级,不能跨级请求;
请求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从事信息系统建造和服务事务1年以上;
2.社会信誉杰出有杰出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杰出的知识产权认识近三年无冒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运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期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行为。
3.满意《信息系统建造和服务才能评价系统才能要求》中相应的等级要求;
4.可以提供充分满意战略管理,事务运营,基础保障,改善创新才能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用性证据。
5.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并认同本管理办法.
6.信息系统建造和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等级进行初度请求,初度请求等级不得高于CS2级(基本级)。证书有用期内,到达一定的年限和才能要求,可逐级进行升级,不可以跨级请求,监督评价和再评价过程中,对未能到达相应等级才能要求的获证企业进行降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