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合法性
1、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2、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投入使用、营业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全检查合格证》,在前台等醒目位置悬挂,未悬挂则为有缺陷。
3、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办公楼已验收但擅自改为宾馆:饭店开业前检查合格但擅自改为娱乐场所:部分改、扩建也不可。
二、消防安制度、消防安操作规程制定
1、总则
单位应根据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消防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打印或装订成册,并及时修订。
消防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等内容。
3、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等有关内容,并建立防火巡查、检查的统一表格。
4、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并保存记录。对全出口、楼梯间等疏散设施应统一编号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火灾与故障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资质要求等内容,建立值班记录并保存。
6、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等内容,建立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台账、记录并保存。
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明确包括火灾隐患认定、处理、报告和整改监控流程、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等内容,建立火灾隐患登记、整改记录并保存。
8、用火、用电安管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用火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处置程序等内容,根据实际建立用火、用电审批、实施人员、监护措施、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工作记录并保存。
9、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易燃易爆危险品登记、火灾或爆炸危险性、发生事故处置程序和措施、预防措施等内容,建立记录并保存。
10、专职、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明确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和职责、接警出动、训练方式、考评方式、奖惩方法等内容,建立人员登记台账、装备配备台账和培训训练记录并保存。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明确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方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救护和防护、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频次、演练记录、改进方法等内容,建立记录并保存。
12、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检查工具、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处置程序等内容,建立记录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