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操作证培训,是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考取的特种作业操作。高处作业要求承载时建筑物或支承处应承住吊篮的载荷,理论上来说高处作业有一定的风险。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该证是原安监局现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每三年复审一次,每六年需要换证。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1、特殊高处作业类别: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2、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登高作业证岗位职责:
建筑业常发生的重大伤害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事故。施工中三不伤害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施工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健康行为有批评、检举权和控告权力。施工人员应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参加安全培训,服从安全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发生事故是犯罪行为,施工人员有权拒绝在危险区域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是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如:电工、电气焊、信号工、架子工、机械操作手等。我国制定安全生产法重要目的是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是明确岗位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施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制定安全标识的目的是引导人们正确行走途径,提醒人们在作业过程中的正确操作方法,是对违章行为的一种警告提示。
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须经医生检查,合格者才能进行高处作业;
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应视为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要扎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工作点的上方牢固可靠处才能进行作业。
安全带在使用前,要进行认真地检查,并且定期进行负荷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
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报名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生理疾病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资料:
一寸高清电子版照片
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