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律师婚姻财产抚养权纠纷

  • 发布时间:2024-04-13 22:34:29,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36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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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继承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婚姻财产法律知识:
婚前财产的界定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时间界定原则:
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所取得的财产。具体来说,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工资、奖金、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个人投资所得等。婚姻关系的成立以正式登记为准,即在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的日期之前所取得的财产。
2.财产性质原则:
婚前财产通常包括不动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动产(如汽车、珠宝等)、存款、股票、债券、知识产权等。这些财产在婚前已经归个人所有,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财产来源原则:
婚前财产的来源应当是合法的,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劳动所得、继承、赠与、遗赠等。这些财产在婚前已经明确归属于一方,婚后不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4.财产增值原则:
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如果增值是由于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或个人劳动所得,一般仍视为个人财产。但如果增值部分是由于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或使用共同财产投资所致,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财产协议原则:
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通过签订财产协议的方式,明确界定婚前各自的财产范围和婚后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分配等事项。这种协议应当自愿签订,内容应当合法、公平,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证据保全原则:
在界定婚前财产时,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财产的取得时间和性质,如购房合同、银行账户记录、继承或赠与文件等。这些证据对于确认财产归属和性质至关重要。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会被分割的,除非夫妻之间有约定。离婚时分割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还有就是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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