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长期从事劳动政策法规咨询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案件代理工作,平均每年免费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电话咨询服务万余次,累计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法院一审、二审案件数千件,案件胜诉率95%以上,目前兼任数十家用人单位常年劳动人事管理法律顾问。
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司法实务中常见争议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一)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劳动者对劳动关系的成立进行举证,劳动者初步举证证明确有可能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材料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入职、离职的时间
用人单位主张的入职或离职时间与劳动者主张的不一致的,由用人单位举出其自身因管理员工掌握的入职登记表、离职交接表、劳动合同等证据证明入职和离职时间。
(三)是否拖欠工资
由劳动者证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证明其足额发放了工资。用人单位减发或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就其减发、延迟支付的原因以依据提供证明。
(四)主张加班费
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五)工伤问题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六)其他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仲裁时效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总之:面对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必须及时充分地收集和保全证据,这对于劳动争议官司胜负至关重要。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千万不要有下类想法:劳动仲裁部门能够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为我认定事实,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会主动调取证件来查明真相。
郑重告诉你:劳动仲裁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双方的辩论和证据,依法进行公正的裁决,基本不会超出法定程序。
服务范围:
(1)工资争议。如工资纠纷、加班费纠纷、相关福利补贴纠纷、调岗调薪纠纷等。
(2)调岗争议。如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调岗,调岗的条件和程序。
(3)劳动合同争议。如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争议;
(4)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如事实劳动关系的确定和保护,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如何认定。
(5)违约金争议。如违约金的适用条件,服务期违约,离职违约,保密违约。
(6)经济补偿金争议。如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条件和标准,辞职与辞退、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情况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异同。
(7)保密和竞业避止争议。如保密期限的设定,保密费问题,竞业避止的范围、条件、补偿。
(8)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除名争议。
(9)代理职业病、工伤认定、劳动能力赔偿纠纷;
(10)担任公司用工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11)起草制定劳动人事制度、劳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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