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22日——8月8日
二、申报主体
在本区内具备科普工作基础,且面向辖区市民开展科普工作的单位;2022年通州区科普基地命名到期的单位应重新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有完善的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有一定数量的科普工作人员;有开展科普工作的经费来源、场所和服务载体;
(三)面向公众开展科学性、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科普活动,对中小学生给予优先或优惠。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申报不同类型的区科普基地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馆类:是指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陈列馆、体验馆等科普资源机构。应有开展科普活动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科普场所、科普设施、科普资源和工作经费等基本条件;每年向公众开放不少于200天,每年对中小学生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室内科普展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相关科普基地命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年服务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或举办科普活动不少于15场次。
(二)自然资源类:是指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动植物园、自然景区等科普资源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科普工作人员;有科普经费投入保障;有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器材和场所等;每年向公众开放不少于200天;室外展示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或室内展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科技企业类:是指从事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高科技企业;运用现代生物技术、物联网技术、智能机械自动化技术、新型作物栽培技术等手段,开展生产经营、示范推广等活动的机构。应配备开展科普活动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设施、工作经费等基本条件;每年对中小学生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室内展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或室外体验场所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年服务人数不少于1500人次或举办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次。
(四)研发与传播类:是指开展科普设备、展教具等科普产品研发,或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手段开展科学知识传播的机构。应有固定的科普场所、设施、工作经费、人员等基本条件。其中,研发机构应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年度研究开发计划和必需的研发条件;有稳定的科普研发费用保障;每年研发的科普产品不少于10个并广泛应用。传播机构应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科普传播平台,包括广播电视台、网站、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等;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职能部门和不少于2名的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每年原创科普图文不少于50篇,或原创科普图书出版不少于2本,或原创科普音频、视频不少于10个;每年覆盖人群不少于5万人次。
四、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请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8日期间,登陆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北京市通州区企业政策兑现服务平台或通州区科技项目服务系统,按要求注册后,以单位账户自行分配申报人账号,由申报人账号在“科普—科普基地—申报书管理”一栏中点击页面下方加号,按照要求填报后,经单位内部审核后提交。
2.线下提交:区科委对线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相关材料(带水印)签章后按要求报送。
五、渠道
1.、市级单位在我区开展科普工作的可直接申报。
2.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属单位,申报材料由成员单位填写意见后报区科委。
3.其他单位由所在街道、乡镇填写意见后报区科委。
六、申报材料
1.《通州区科普基地申报书》。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科普工作管理制度、上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科普工作计划、时长5分钟的介绍本单位科普工作的PPT文件。
4.科普工作相关人员、经费、设施、场地、研发产品、传播资料等有关证明。
5.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原始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四份,经法人签字,首页、骑缝、承诺单位盖章,对应部门后于2025年8月8日17:00前报送至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设计小镇智汇园58号楼8层815科普办。材料不齐全、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