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历和信誉
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 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收入:
近3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近5年内,至少有2次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或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名中位列前50名。
资质与业绩: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且近10年内独立承担并完成所申请行业(每行业)的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且项目已建成投产。
或同时具有1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的专业资质,且近10年内独立承担并完成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4项,其中行业甲级资质对应的业绩不少于1项,每个专业甲级资质对应的业绩各不少于1项,且项目已建成投产。
二、 技术条件
人员规模与结构:
企业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人员中,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00人。
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0人。
注册专业不少于5个,且这5个专业的注册人员总数不低于40人。
需有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
技术负责人: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年以上设计经历。
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成果:
拥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数量需满足要求(通常不少于3项)。
近10年获得的奖项(如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科技进步奖)不少于5项,或省部级(行业)一等奖(金奖)不少于5项。
近10年主编过不少于2项,或参编过不少于5项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三、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工作场所: 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管理体系: 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体系,并已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组织架构: 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