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离婚律师婚姻财产夫妻房产子女抚养权

  • 发布时间:2025-09-11 11:15:23,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86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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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律知识:
(一)离婚纠纷的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包括自愿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且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问题等达成一致;而诉讼离婚则是在双方无法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时,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纠纷的核心争议内容
1.离婚纠纷的核心争议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1)婚姻关系是否应当解除(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子女抚养问题,包括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探望权及探望方式;(3)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处理,即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承担。
2.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是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这些情况,第一次起诉可能不判离
(1)只是偶尔吵架,没有实质性矛盾;
(2)一方有轻微过错但愿意改正,另一方不原谅;
(3)分居时间不够,或者分居是因为工作原因;
(4)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又没什么大过错。
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给双方一次机会,判决 "不准离婚"。如果真的过不下去,6 个月后可以再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就大多了。

(三)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延伸: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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