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防水卷材回收须知
废旧防水卷材(如沥青类、高分子类、改性沥青类等)若随意丢弃,易造成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及资源浪费。为规范回收流程、降低环境风险、提升资源利用率,特制定本回收须知,适用于建筑施工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废品回收机构及个人处理者。
一、回收前:明确卷材类型与预处理要求
不同材质的防水卷材成分差异大(如沥青类含沥青、填料;高分子类含 PVC、TPO、EPDM 等),需先分类识别,再进行预处理,避免混装导致回收利用难度增加。
1. 材质分类识别(核心步骤)
卷材类型 | 常见特征 | 回收价值与风险 |
---|---|---|
沥青类防水卷材 | 黑色 / 棕褐色、质地较软、加热易融化 | 回收价值中等,含重金属(如铅)风险,需专业处理 |
改性沥青卷材 | 表面带砂粒 / 铝箔、韧性强 | 需剥离表面保护层(砂粒、铝箔)后回收基材 |
高分子防水卷材 | 透明 / 浅色(如 PVC 为白色)、质地坚韧 | 回收价值较高,可熔融再生,需去除粘连的胶层 |
复合防水卷材 | 多层结构(如 “高分子 + 沥青”) | 需分层拆解,避免不同材质混合污染 |
2. 预处理操作规范
清理杂质:去除卷材表面附着的泥沙、水泥块、钉子等杂物,避免回收设备损坏或后续处理时引入杂质。 分离异物:对复合卷材或带保护层的卷材(如铝箔面改性沥青卷材),需人工或机械剥离保护层(铝箔、砂层)、粘连胶层,单独分类存放。 切割整理:将大块卷材切割为 1-2 米的规整片段,避免卷曲堆积导致运输时占用空间过大,或因挤压造成有害物质泄漏。 污染排查:若卷材接触过机油、化工废液等污染物,需单独标记为 “污染类”,禁止与普通废旧卷材混装(此类需交由危废处理机构)。二、回收中:合规选择回收渠道与运输要求
1. 回收渠道筛选(避免 “黑回收”)
需选择具备资质的回收主体,禁止将废旧防水卷材交由无资质个人或机构随意处置,常见合规渠道如下:
专业危废处理企业:若卷材含大量有毒添加剂(如某些老旧沥青卷材含铅、镉),或已被化工污染,需联系当地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的企业(可通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查询系统” 核实资质)。 资源再生企业:针对未污染的高分子卷材(PVC、TPO)或改性沥青卷材,可交由具备 “塑料 / 沥青再生处理资质” 的企业,此类企业可将其熔融后用于生产再生建材(如再生沥青混凝土、塑料管材)。 建筑施工单位合作渠道:大型建筑项目产生的废旧卷材,可由施工单位联系原防水卷材供应商(部分品牌提供 “以旧换新” 或回收合作服务),或纳入项目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方案” 统一对接回收机构。2. 运输与暂存要求
暂存规范:废旧卷材需单独存放于防雨、防渗的临时仓库(或铺垫防渗膜的露天区域),避免雨水冲刷导致沥青溶出物渗入土壤;禁止与生活垃圾、普通建筑垃圾混存。 运输防护:运输时需使用封闭货车或加盖防雨布,防止运输途中卷材散落、沥青滴落污染道路;运输车辆需具备 “建筑垃圾运输资质”(部分地区要求),并提前规划路线,避开水源地、居民区等敏感区域。 台账记录: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需记录废旧卷材的 “产生时间、材质类型、数量、回收机构名称及资质编号、运输车辆信息”,留存至少 1 年(便于环保部门溯源检查)。三、回收后:环保要求与禁止行为
1. 环保合规要求
回收机构需按照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等法规处理废旧卷材,禁止采用 “露天焚烧”“随意填埋” 等非法方式(焚烧会产生二噁英等有毒气体,填埋易造成地下水污染)。 个人处理少量废旧卷材(如家庭装修产生),禁止丢弃至小区生活垃圾站或野外,需联系当地 “建筑垃圾消纳场” 或社区居委会协助对接合规回收渠道。2. 禁止行为清单
禁止将污染(如接触过机油、农药)的废旧卷材混入普通回收批次,需单独标记并告知回收机构。 禁止拆解、切割过程中随意排放沥青废液、高分子废料,需收集后交由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禁止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回收后 “简单粉碎再销售”(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再生品易造成二次污染)。四、特殊情况处理
老旧卷材(使用超 10 年):此类卷材可能含早期添加的有毒稳定剂(如铅盐),需优先交由危废处理企业检测,确认有害物质含量后再确定处理方式。 破损严重的卷材:若卷材已破碎成小块,需先收集装入防渗袋,避免碎片散落,再按材质分类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