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管理和控制原则。
废水排放口应设立醒目标识,并标明污染物名称。
废水排放标准参见《废水水质检验规程》。
工艺科负责依据《废水水质检验规程》,监测废水排放水质,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废气的管理和控制
生产车间应加装换气装置。
生产用燃油气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公司所有在用汽车、卡车、运输服务商在用汽车、卡车应确保年审合格。
确保汽车、卡车所有在用尾气装置保持完好。
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
相关支持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废水水质检验规程》
《记录控制程序》
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记录表
污水处理系统分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