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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强律师,广州鑫霆律师事务所,1992年全日制中国顶尖著名政法院校法学硕士毕业,兼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资质,复合型、专家型律师,21年执业经验。系广东省著名刑事辩护专家型律师,著名公司法、合同法律师、著名房地产律师、著名民商法律师,著名婚姻家庭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公司法律顾问,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验。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特擅长大案要案风险代理。多次接受《电脑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采访。
质权合同是指质押人和质权人为设立质权而立的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订立质押合同是质权成立的前提条件。质权是约定的担保物权,其成立必须以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没有质押合同,质权是不可能成立的质押合同是要式的法律行为,它要求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