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现行补缴政策规定: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余额不足的,可以由其自有资金进行补缴,补缴手续通过职工所在单位办理。如果个人账户还未连续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目前暂不能进行补缴,请在满足补缴条件的情况下由您单位前往所属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资料: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出具书面补缴情况说明,连同《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等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员携资料直接到重庆各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职工单笔补缴超过1万元需经我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审批);同时,申请人的补缴款项由其所在单位通过转账方式汇划至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归集专户。
现阶段重庆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限额
公积金个贷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限额的1.5倍(6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3)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含);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
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重庆住房公积金补缴,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补缴:
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挂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