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个人土地证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15-03-04 11:09:30,加入时间:2012年03月23日(距今48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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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

  1、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2、办理手续时须本人到场;领取权证时同样须本人到场.委托办理需要经公证的委托书。

  3、办理房产证需要带购房合同发票当事人身份证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缴纳契税(房价的1.5%)和印花税(0.05%)。

  4、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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