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许可证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需法人代表签名)。
(2)负责人、办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需法人代表签名)。
(3)若拟投入或现有机动车辆以汽油或柴油为单一燃料且总质量超过3500kg,其车辆型号须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过渡期车型表》或《达标车型表》内(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期间,车辆型号需在《过渡期车型表》或在《达标车型表》内;2011年3月1日起,车辆型号只能在《达标车型表》内)
(4)现有机动车辆有效的行驶证、检测站加具意见的《广州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资料(《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若综合检测报告单的车属单位或车牌号码与行驶证不一致,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一年内的新车不需提供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资料)、拟购置运输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的具体厂牌型号、数量、购置时间、技术性能等内容,原则上要求购置厢式、重型或专用车辆;承诺书需盖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名)。
(5)拟投入或现有机动车辆如属重型货车(车辆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汽车列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的,保证安装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承诺书
(6)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每份制度的末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名)。
(8)工商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