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非法律专业的人士可能对“土地违法行为法律责任”都不太清楚,不知道它指的究竟是什意思。其实,土地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而土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又可分为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其中行政法律责任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今天就让我们跟拆迁律师一起来了解一下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单位或个人实施了土地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应当承担的一种行政责任。包括作为管理方的行政机关和作为管理相对方的行政相对人两方面的责任。管理方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处分;行政相对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一)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土地管理法》针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责令履行、没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拆除、罚款等几个类型。
(二) 行政处分
根据《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规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种类。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行政处分因对象不同,一是对作为管理方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依法给予的行政处分(本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处分;建议监察机关处分;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的,负有责任的地方政府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二是对作为被管理方的行政相对人(土地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处分。
违法行政法规自然要承担行政责任。但显然对我们老百姓而言,它的处罚力度和对我们造成的影响远比刑事责任小得多。明天让我们一起继续来学习,土地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