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金牌团队年专业律师,专注刑事辩护,丰富的行业经验,我们值得信赖。
我们的执业理念:用最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最满意的法律服务。只要您有法律上的需要,我们团队必定竭尽所能,为您排忧解难。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地铁5、6号线区庄站B2及1号线东山口C出口
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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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公交:少教站 180路195路、565路、35路、960路、86路
地铁:三号线 沥窖站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从收到审查起诉的材料之日起3天以内,应当告诉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从受理自诉案件的之日起3天以内,告诉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告诉就是违法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他们的家属,通过普法学习,知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没有告诉的,可以依法委托辩护人。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设立在广州市的繁荣中心,毗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广州市著名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同时与各级政府、司法单位有着良好的交流和工作关系。在办理刑事案件方面,我所更是在业界享誉盛名。本所拥有强大的资深律师团队,汇集了来自全国知名学府的法律人才,实战经验丰富,拥有不少业内津津乐道的成功案例。团队领头律师邹强系92年全日制中国顶尖政法院校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具有23年执业经验,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系业内知名的刑事辩护专家。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具有多次成功的无罪、缓刑辩护经验,并接受《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的采访。20多年的执业经验,是您信心的保障!欢迎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