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
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
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基本原则
1.兼容并蓄,降低成本。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
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15] 2.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
。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15]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
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将来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15]
主要特性
唯一性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
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
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15] 兼
容性统一代码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
的作用,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
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
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15] 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
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15] 全覆盖统一代码
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
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