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正版化
是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行政与司法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2006年4月,包括国家版权局、证监会在内的国家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证监会有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涉及盗版软件的涉诉事项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信息的职责。同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向各上市公司发出通知,通知明确:为配合国务院推进大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指示,若涉及盗版软件的涉诉事项或重大违法违规事项,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上市公司部、上交所上市公司部将按有关规定查处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