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借款合同纠纷律师诉讼微信借钱不还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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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借款合同纠纷律师诉讼借钱不还起诉

佛山梁慧律师为您介绍借贷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问:没有借条聊天记录是借款证据吗?

借贷纠纷中未实名认证的聊天记录能做证据吗?

答:未实名认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判断,仍主要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方面进行认定。

案情简介:2014年,简某向肖某借款。2015年,简某以未实名认证名称确认尚欠肖某6.6万元。肖某据此诉请简某偿还。

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网上聊天记录属电子证据,但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判断,既需考虑电子证据特殊性,又不得在可采性与证明力方面予以差别对待,但仍主要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本案中,依据肖某及与银行交易对账单中体现的转账时间、数额、名称,结合证人证言,推定收款人即本案被告简某。同时依据双方聊天记录内容,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且借款金额6.6万元,判决简某归还肖某6.6万元及相应利息。

梁慧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十余年,毕业于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法学双学位,毕业以来在广州佛山一带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代理各类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过服务合同、租赁合同、汽车租赁纠纷、融资租赁纠纷、加盟合同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公司破产清算、股东知情权纠纷、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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