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
1.离婚诉讼;
2.婚姻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
3.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探视权纠纷;
4.婚前财产纠纷、同居财产纠纷;
5.遗产继承纠纷;
6.遗嘱继承纠纷;
7.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8.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
9.继承权确认纠纷;
10.共有财产、共有房产分割纠纷;
11.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
12.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代笔;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一、在处理房产继承时,主要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依据亲属关系的亲疏来决定继承人和份额。在这套方案中,配偶、子女和父母被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则位列第二。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需要注意的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中,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代位继承的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如果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将代位继承 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同样地,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该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而遗嘱继承则更侧重于尊重死者生前的意愿。遗嘱优先原则是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对其财产所做的处分安排,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遗嘱订立过程有无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
特别提示:关于遗嘱和遗赠的区别。
只有当立遗嘱人明确将财产留给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二顺序继承人时,才叫做遗嘱,如果把财产留给这两个顺序之外的人,叫做遗赠。
遗赠继承人必须要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的60天内进行声明表达自己接受继承这笔遗产。生活中就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法律规定,导致自己错失遗产的继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供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证明等材料。
2、遗产继承诉讼:若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有争议,可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判决遗产分配。
3、房产继承过户:凭借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财产过户手续,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银行办理存款支取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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