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继承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继承婚姻家庭法律服务范围:
1、法定继承纠纷:(1)转继承纠纷;(2)代位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遗赠纠纷;
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6、离婚纠纷;
7、离婚财产房产纠纷;
8、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9、子女抚养费纠纷;
10、婚前财产纠纷;
11、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2、分家析产纠纷、共有财产分割;
13、夫妻共同债务纠纷;
14、相关文书起草。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一、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非法定继承人(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
特别提示:关于遗嘱和遗赠的区别。
只有当立遗嘱人明确将财产留给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二顺序继承人时,才叫做遗嘱,如果把财产留给这两个顺序之外的人,叫做遗赠。
遗赠继承人必须要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的60天内进行声明表达自己接受继承这笔遗产。生活中就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法律规定,导致自己错失遗产的继承权利。
二、遗产纠纷的复杂程度因具体情况而异,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说麻烦或不麻烦。
一方面,若遗产范围清晰、继承人关系明确且各方对遗产分配无异议,处理起来相对不麻烦。比如,被继承人留有清晰有效的遗嘱,明确了各继承人的份额,且继承人之间相互尊重、认可遗嘱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即可,能较为顺利地完成遗产分配。
另一方面,若存在多种复杂情形,遗产纠纷处理就会比较棘手。例如,被继承人未留遗嘱,继承人众多且对遗产分配存在较大争议;遗产涉及多种类型财产,如房产、股权、债权等,其价值评估和分割存在困难;或者存在部分继承人隐瞒、转移遗产等不当行为。这些情况往往需要通过协商、调解,甚至诉讼等方式解决,涉及大量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程序问题,耗费的时间、精力和成本都会增加。
法律延伸: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的规定,夫妻共有的财产,除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此处的一半,即为客观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如遗嘱指向的财产混同于家庭共同财产的,还需析出他人财产。因此,审理此类案件时,对于遗嘱列明的财产,不能当然认定系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根据列明财产的具体情况,仔细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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