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在线监测站房防爆分析小屋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监测防爆分析站房(小屋),简称防爆站房,用于对固定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行连续、实时的自动监测,以及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等CEMS、CEM在线监测。
技术要求
室外的CEMS防爆监测站房与采样点之间距离应尽可能近,原则上不超过70m,这样可使采样探头的加热输送管线尽量短。
基础与面积
防爆监测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应≥2000kg/m²。
若站房内仅放置单台机柜,面积应≥2.5×2.5m²;若同一站房放置多套分析仪表的,每增加一台机柜,站房面积应至少增加3m²,便于开展运维操作。站房空间高度应≥2.8m,站房建在标高≥0m处。
环境控制
站房内应安装空调和采暖设备,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30)℃,相对湿度应≤60%,空调应具有来电自动重启功能。
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或其他通风设施。
电气配置
防爆监测站房内防爆配电箱功率能够满足仪表实际要求,功率不少于8kW,至少预留三孔插座5个、稳压电源1个、UPS电源一个。
标准气体配备
防爆监测站房内应配备不同浓度的有证标准气体,且在有效期内。标准气体应当包含零气(即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0.1μmol/mol的标准气体,一般为高纯氮气,纯度≥99.999%;当测量烟气中二氧化碳时,零气中二氧化碳≤400μmol/mol,含有其他气体的浓度不得仪器的读数)和CEMS测量的各种气体(SO、NO、O)的量程标气,以满足日常零点、量程校准、校验的需要。
低浓度标准气体可由高浓度标准气体通过经校准合格的等比例稀释设备获得(精密度≤1%),也可单配备。
其他要求
在线监测分析站房应有必要的防水、防潮、隔热、保温措施,在特定场应具备防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