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具有多年婚姻继承家庭财产法律事务工作经验,处理过大量婚姻家庭继承诉讼及非诉业务,练就了娴熟的办案技巧,培养了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开拓进取的拼搏精神。自本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成立工作以来, 充分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际办案经验,极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方面擅长遗产继承、遗嘱继承、共有财产分割、共有房产分割、继承权、离婚、婚姻财产、财产所有权确认、抚养权等婚姻家庭法律业务。
法定继承法律知识:
一、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原则
1、一般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平等对待各继承人的法律精神。例如,被继承人有三个子女,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三个子女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平均分配。
2、照顾特殊继承人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在实际案例中,某继承人因患有严重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且生活贫困,在分配遗产时,法院会考虑其特殊情况,适当为其多分遗产,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3、多分或少分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在判断是否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时,需综合考虑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陪伴等多方面因素。例如,某子女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在父母生病期间悉心照料,支付了大量医疗费用,在遗产分配时,法院可能会判决其适当多分遗产;而另一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却未尽赡养义务,法院则可能判决其少分甚至不分遗产。
4、协商不均等原则: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体现了对继承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在一些家庭中,继承人之间可能基于亲情、家庭贡献等因素,协商达成不同于均等分配的方案。
二、遗产分配的方法
1、实物分割:对于可分物且分割不影响其价值和用途的遗产,如存款、家具等,可以进行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对于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如房屋、车辆等,可将遗产变卖,然后按照各继承人的份额分配变卖所得的价款。
3、补偿分割: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若其中某一继承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可由该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所有权,然后按照其他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比例,对其他继承人进行补偿。
4、保留共有分割:当遗产不宜进行实物分割,且继承人都愿意取得遗产,或者基于某些生产、生活目的,继承人之间可协商决定不进行分割,而是共同继承,保持遗产的共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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