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婚姻律师离婚房产子女抚养权

  • 发布时间:2025-09-07 11:27:17,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85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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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成员均有多年的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工作经验,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应变能力强,严谨认真,技术娴熟,善于抓准争执焦点,注重案件细节,把握案件实质,能将事实与法律准确结合。

擅长领域:

1、离婚纠纷、婚姻财产纠纷、夫妻债务纠纷、婚前财产纠纷、彩礼退还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抚养权纠纷; 2、恋爱同居财产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同居关系子女抚养; 3、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 4、分家析产、共有财产分割、共有房产分割确权过户纠纷; 5、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 6、离婚协议、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起草代书。

离婚纠纷法律知识:
一、立案审查:开启法律程序的第一步
立案审查是离婚纠纷进入法律程序的起点。法院会根据地域管辖原则确定是否具有管辖权,一般由被告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管辖。
在立案时,原告需明确诉讼请求,包括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具体事项。这些请求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方向和结果,因此需要慎重考虑并清晰表达。
注意:法律对离婚诉讼有哪些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或者女方提出离婚的除外。 
2.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通常不判离。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3.如果原告起诉后又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也不予受理。

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离婚的核心要件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

三、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子女利益为先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离婚纠纷中至关重要的问题,也是一个综合判断的问题。法院在判决时遵循 “ 有利于子女” 的原则,综合考虑父母的经济实力、健康状况、教育理念以及能为子女提供的成长环境等因素。

四、夫妻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叶是离婚纠纷的核心焦点之一。我国《民法典》婚姻编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予平等分割。

五、离婚协议的效力与执行:约定优先的原则
离婚协议在离婚纠纷中具有重要地位。

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平衡债权人与配偶权益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离婚纠纷中的难点之一。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否则不能简单推定为共同债务。

七、离婚补偿与赔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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