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检测业务主要包括: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检测鉴定,改造、加层等检测鉴定,抗震鉴定等);桥梁检测鉴定;灾后(火灾、爆炸、地震及事故等)结构检测鉴定;古建筑检测鉴定;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结构安全监测等。本公司在重要建筑物的房屋质量检测及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厂房安全检测、钢结构检测、桥梁检测鉴定、古建筑检测鉴定、危房鉴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提供国家权威部门的出具的检测报告。
现就鉴定与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文件备案的管理部门
街道城建科对房屋结构检测鉴定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进行备案,出具备案证明文件。
二、鉴定的要求
(一)鉴定的范围。
1、宾馆、酒店、旅馆、网吧属于人口密集场所,因此,鉴定的范围必须是能够反映建筑物安全状况的鉴定单元或整栋建筑物。
2、凡业主已取得《宝安区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检测鉴定备案证明书》的,依据相关规范要求,经重新复核验算合格的,可直接出具备案证明文件。
(二)委托鉴定的主体。根据有关规定,委托鉴定的主体应是房屋所有人;若由房屋使用人委托鉴定的,须持有房屋所有人开具的书面委托材料。
(三)鉴定机构名录。目前,经市住建局认可的第一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共有6家(详见附件)。根据全市鉴定业务的需求,市住建局将公布第二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自公布起,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必须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可;此前,经我局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仍然有效。
(四)鉴定报告及结论的要求。一是鉴定结论必须明确:“整体结构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租用部分结构满足开设宾馆、酒店、旅馆、网吧的承载能力要求”;二是鉴定报告的审核人必须是注册结构工程师,批准人必须是企业负责人;三是鉴定报告必须同时加盖结构工程师的注册章和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