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与商标的区别

  • 发布时间:2019-12-26 14:46:32,加入时间:2019年05月24日(距今21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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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

商标主要用来区别商品,代表商标信誉,必须依附于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有专门的商标法保护,识别、保护的是一个企业的商品或其他企业的商品,范围是全国。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

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工业产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识别、保护的是整个企业,范围具有地域性和行业性。商号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

有些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注册成商标使用,或者将已注册的商标变更登记为企业的商号,商标和商号就成为同一内容或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都是《商标法》、《公司法》及《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所允许的。

具体详情可参考“中华老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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