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b.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 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申领影视制作许可证(乙种),
申请机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
3.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4.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订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其中,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6.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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