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鸿泰海洋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孟XX涉案养殖南美白对虾的死亡原因和损失价值进行评估,现已完成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将评估相关情况摘要如下:
一、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市人民法院,以及鉴定委托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为除委托人外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实现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而需要使用本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被评估单位:孟XX;
三、评估目的:为委托人处理案件技术参考依据;
四、评估范围:孟XX涉案养殖南美白对虾的死亡原因和损失价值;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11日,评估结论自报告书报告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评估方法:市场法;
八、评估结论:1、涉案两口虾塘养殖的南美白对虾死亡原因为虾塘水位降低后无法注入新水,最终导致养殖的南美白对虾因缺氧死亡;2、2021年死亡虾的损失为889884.72元,2022年养虾收益损失为375550.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