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商铺租赁转让装修纠纷律师 免费咨询

  • 发布时间:2015-12-29 18:32:52,加入时间:2015年04月20日(距今37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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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龙律师(186 0309 1133)佛山商铺卖场店面租纠纷专业律师,专注商业地产纠纷律师服务超10年,业务涵盖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在房地产领域法律实务方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有效地为当事人避免和把控风险。欢迎来电咨询(免费)
 
商铺卖场档口店面租赁合同期间的装修问题
在商铺租赁过程中,承租人通常会按照自己的要求对房屋进行装修。就装修问题事先约定不明而引发的租赁纠纷日渐增多。
冯海龙律师建议:
第一、关于装修范围必须书面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在装修前,应将房屋装修设计方案取得出租人认可;明确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应承担的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第二、不能损害原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建筑安全。为防止因承租人装修造成房屋结构破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款作为装修保证金,以保证承租人履行其装修条款中约定的义务。
第三、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装修折旧与补偿方式一定要约定清楚。如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提前终止时,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给予装修补偿。双方还应在装修条款中明确非因承租人原因而导致租赁提前终止时,出租人的装修补偿义务和补偿标准。
 
冯海龙律师长期在广州,佛山两地工作办事,也会根据需要到深圳,东莞,珠海等地出差办事,欢迎广佛,深圳,珠三角的当事人来电咨询。手机: : 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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