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涉虚假广告业主如何维权知名广州商品房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15-06-05 17:01:23,加入时间:2015年04月20日(距今376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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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广州商品房纠纷律师冯海龙(186 0309 1133)名牌大学毕业,现任律所合伙人律师,10年专业代理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经验,特别擅长对商品房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和风险把控,欢迎来电咨询(免费)。
 
冯海龙律师提醒您: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能让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写好相关约定。同时,要注意开发商为提高销售业绩而夸大某方面的广告宣传,在购买前要注意收集开发商的广告和宣传单等资料,以留作证据。
 
 
知名商品房纠纷律师冯海龙 长期在广州,佛山两地工作办事,也会根据需要到深圳,东莞,珠海等地出差办事,欢迎广佛,深圳,珠三角的当事人来电咨询。手机号: 号:gz 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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